成效
“看病贵”有所缓解
从去年2月1日起,广西开始对扁桃体切除术等49个病种的治疗总费用试行单病种限价。老百姓是否因此得到了实惠?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肯定的答复。
据介绍,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试行单病种限价后,部分科室如产科、妇科、眼科等,虽然人均医疗费用下降了,但门诊量和住院病人都增加了,部分病人就是冲单病种限价而来,因此社会效益和医院经济效益都有所提高。单病种限价一年来,该院的治疗费用比单病种限价前降低了约25%,减轻病人负担总额约30万元。
桂平市人民医院减轻患者医疗及药品负担金额为42764.60元;容县人民医院去年共对15个单病种共413例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治疗,包括检查、治疗、用药、住院等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,较2006年同期下降了8%~39%,并且所开展的病例无任何医疗事故、医疗纠纷、经济纠纷、无投诉等现象发生。
另外,由于病患者入院前就知道单病种限价的收费标准,明白从住院到出院所需支付的医药费用,增加了收费透明度。
标准
适当调整部分单病种限价标准
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单病种限价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严格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,减轻患者医药负担,缓解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单病种限价工作的开展,今年适当调整了部分单病种限价标准。
首先是降低了心脏起博器安置、新生儿ABO溶血病、冠状动脉造影术、腹腔境下子宫肌瘤剔除术、小儿腹股沟疝囊高位结扎术、扁桃体切除术(全麻)的限价标准。其中,心脏起博器安置(起博器、心导管、电极、撕剥鞘除外)在二级医疗机构的限价标准由去年的3600元/例降低为3200元/例,在三级医疗机构由4000元/例降为3600元/例;新生儿ABO溶血病在二级、三级医疗机构的限价标准分别由去年的1530元/例、1700元/例降为1400元/例和1550元/例;扁桃体切除术(全麻)的限价标准在二级医疗机构由2520元/例降为2268元/例,在三级医疗机构由2800元/例降为2520元/例。
同时,为了弥补医疗器械成本,还适当提高了大月份产引产、中孕引产(小月份)、正常分娩(单胎顺产接生)及扁桃体切除术(局麻)的限价标准。
要求
逐步扩大单病种限价医疗机构
自治区物价局、卫生厅要求,已开展单病种限价试点工作的南溪山医院、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、柳州市人民医院、桂林市人民医院、北海市人民医院、桂平市人民医院、容县人民医院,继续开展单病种限价工作。
各级价格、卫生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,组织当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单病种限价工作,逐步扩大实行单病种限价医疗机构的范围,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