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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类女性不宜用的避孕药

来源:中国生殖健康网 作者: 时间:2008-06-07 点击:

八类女性不宜用避孕药:

 ○重大疾病患者

 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,从肾脏排出,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,故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。

 ○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

  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,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,可使血糖升高,影响甲状腺功能,所以各种血液病、血栓性疾病、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。

 ○妇科肿瘤患者

 由于妇科肿瘤、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,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,应禁用。

 ○精神病患者

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,产生不良后果。

 ○月经稀少者

 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。

 ○年龄在45岁以上者

 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,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。

 ○年龄在35岁以上但是吸烟的妇女

 不宜长期服用,以免卵巢功能早衰。

 ○哺乳期妇女

 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,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,因此,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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